哪些情形不属于专利侵权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不属于专利侵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1.科学研究和实验:为了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专利产品或方法,不视为侵权。这一规定旨在鼓励技术改进和科研活动,保障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。2.个人自用有限数量:个人为满足自身日常生活需要,制作或者使用仅供自己使用的专利产品,且数量有限,不构成侵权。这一规定考虑了个人的非商业性使用,平衡了专利权人与公众的利益。3.专利产品的临时等待:在国际展览会等正式举办的展览中,仅限于展示专利产品,不视为侵权。但若有售卖、订单签订或引进经营行为,则可能构成侵权。这一规定促进了技术交流,同时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。4.非商业性获取:通过非商业途径获得专利产品,如从朋友处获得赠品,或在二手市场购买等,不视为侵权。前提是这些行为不用于商业活动,且不损害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。5.修饰性设计或装饰性工艺:使用与专利无直接关系的修饰性设计、文字或者图案,以及采用装饰性的色彩、形状等装饰性工艺,不构成侵权。这一规定保护了专利权人的核心技术,而非表面的装饰元素。这些情形不属于专利侵权,具体适用情况需根据实际行为及法律条文进行判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63条:没有取得专利行政机关批准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他人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使用、销售、进口其专利产品,或者用其专利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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